你以后还敢拿自已的驾照给朋友消分吗?
导读
你没有看错!驾照替人消分,拟扣证半年、罚两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增加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新道交法修正案(送审稿)已形成
《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8月29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危险驾驶罪作了补充规定,增加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者严重超速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内容。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与刑九有关危险驾驶犯罪行为规定相衔接,保持法律制度的系统性,并从制度上解决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部分突出问题,公安部研究提出了修改道交法相关规定的意见,邀请部分院校法律专家、部分律师和专业运输单位管理人员进行了研究论证,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送审稿。
1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已经开始在其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广大车主朋友可以前往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去提交自己的建议。
驾驶证替人消分拟扣证半年并处最高2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管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的,由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接受强制学习,考试合格者,发还驾照。
为逃避制度监管,对机动车驾照分数进行买卖的地下市场日渐活跃,1分从2百元到数百元不等。早在2013年,公安部交管局就曾多次要求查处“买分卖分”行为。
对此,送审稿拟增加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送审稿对“累犯”和组织替他人消分做出更加严厉的罚则: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看完之后你还敢替人消分么?
驾考不易,咱还是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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