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车网 | 常德汽车网 | cdqcw.net    
汽车搜索
常德汽车网 专家答疑 > 专业律师支招:万一车辆泡水该怎么办?

专业律师支招:万一车辆泡水该怎么办?

新闻来源:网络 编辑:常德汽车网 发布时间:2016-07-21 11:00:59 评论:

 这几天武汉的暴雨终于小一些了,尼伯特台风又从福建沿海登陆了,南方城市里看海的你们,还伤得起吗?

  其中最想狗带的估计就是这些车主了……

  

  一觉醒来想开车出门,一下楼发现,连地下车库入口都没了……或者在暴雨中低速行驶,开着开着,忽然脚一凉,水都没小腿了。这是怎样的体验啊~

  

  所以,今天特地来给大家介绍一下遇到发动机进水或被洪水淹车后的处理方法和保险理赔流程。

  1 现场处理

  

  如果仅存在发动机进水,这种情况下车辆熄火后千万不要再发动汽车,因为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于发动机进水熄火后再次发动造成的保险事故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这种时候如有可能最好是在施救车辆到来前在第一时间内断开车辆电池电源,以免造成拖车过程中的误操作启动扩大对车辆的损害。

  发生淹水事故后,除了上述事项之外还应该注意进行现场保护,比如说应该及时对现场进行拍照,拍照时要拍到事故车辆的车牌号码以证明车辆发生了进水事故。对现场进行拍照的目的就是为索赔提供相关证据,因此现场保护及证据搜集非常重要。

  2 停车场被淹

  

  如果你的车停在了经营性的停车场被淹(面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提供有偿停放服务的停车场),那你应该及时保存、搜集相关证据,比如停车场的缴费收据、车辆被淹的照片等。

  这种情况下停车场如果没有履行安全防范义务,比如在下暴雨的过程中,停车场管理单位没有注意停车场的积水情况,在发现有积水时也没有及时排泄或者抽空,或者在确实无法处理时也未及时通知车主到停车场取车,导致车辆被水淹,停车场管理单位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非经营性停车场,也就是那些不收费的停车区域,理论上对你的车不存在注意义务,所以也就没有赔偿损失的责任。

  3 保险索赔

  

  基本理赔流程如下:现场处理、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事故查勘、事故结案定损、提交索赔材料、索赔审核、领取赔款。

  理赔需提交材料如下(各保险公司要求不同):

  ● 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 保险单正本

  ● 赔款收据

  ● 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出租车和特种车还要求准驾证或操作证复印件)

  ● 气象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前期搜集的与保险事故原因相关的证明)

  ● 估损单

  ● 修理清单

  ● 车辆修理发票

  ● 涉及车辆施救还需提供:拖车或吊车费用明细清单、拖车或吊车票据

  ● 涉及财产损失还需提供:财产估损单 、财产损失清单 (设备总体造价及损失程度证明或工程预算等) 或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

  免责条款

  车损险一般情况下会同时附带如下免责条款: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及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4 附加涉水险

  

  行进中发动机进水的情况下如果车主想获得赔偿需车主购买涉水险。涉水险是一种附件险,只有在购买车辆损失险后方可购买。

  所谓涉水险是指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给予赔偿的一种保险险种。但是针对涉水险,不同的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也是不同的。主要的差别在于对于车辆发动机进水二次启动造成的损失是否赔偿。

  比如说人保、国寿、太保等涉水险对于车辆发动机进水二次启动造成的损失是给予赔偿的,平安是不会赔偿的。因此,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注意相关条款的具体规定。

  最后,对于涉水险大部分保险公司都设置了20%的绝对免赔额,也就是说不论车主是否购买不计免赔险,涉水险的赔款都要打8折。关于涉水险的投保费用,一般情况涉水险的投保费用为车险保费的5%。一辆10万元级别的车,涉水险一年的投保费用约为100元;100万元的车,涉水险费用一年约500元。

  5 赔偿纠纷

  如果在申请保险索赔被保险公司拒绝,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应该承担保险责任,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俗称,“告他!”

  如果在停车场被淹,可协商要求其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以停车场经营单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起诉停车场经营单位,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俗称,“告他!”

  这时,你需要强大的法律援助帮你准备证据、分析责任、进行起诉。

分享到:
汽车团购报名
团购车型(必填)
团购车型(必填)
您的姓名(必填)
手机号码(必填)
请正确填写11位手机号码
所在地区
备注

您有任何购车疑问都可以填写在这里(包括价格、保险、上牌等等问题)。

继续阅读

湘公网安备 43070202000204号